第67章 周敏决定见何颖(1 / 4)
第二天上午。
何颖坐在办公桌后面。
陈大鹏发来的截图,她看了不知道多少遍。
“我需要保护。”
“如果我站出来作证,方志文倒了,他的亲戚朋友会不会报復我?”
“我在这件事里也脱不了干係,我会不会也被追责?”
何颖把手机放下,靠在椅背上,盯著天花板。
周敏是方志文案的关键证人——她经手了转帐记录、假合同、假验收报告,知道钱去了哪里,知道谁签了字,知道哪些帐是真的,哪些是假的。
如果她愿意站出来作证,方志文就跑不掉。
但周敏说的没错——她自己也在局里。
经办人,签字人,执行者。
那些转帐记录上有她的名字,那些假合同上有她的签字,那些被修改过的验收报告上也有她的名字。
何颖不是纪检干部,不是法官,她不能给周敏任何承诺,因为承诺了也兑现不了——她没有这个权力。
组织怎么处理周敏,不是她一个县长能左右的,更不是她嘴巴一张就能说了算的。
但她知道,如果周敏不站出来,审计组就算查到了问题,也很难定性——因为缺少经办人的证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