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3章 方明远的判决(1 / 6)
“法官宣读判决的时候,他站在那里,身体微微晃了一下。
我以为他要倒下去了,但他没有。
他站住了,扶著面前的栏杆,站住了。”
何颖能想像出那个画面——
方明远站在被告席上,法官念了十几分钟的判决书,念到“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”的时候。
他的身体晃了一下。
“他还说了什么?”
“没有。法官问他是否上诉,他说不上诉。声音很小,但听得很清楚。”
何颖掛了电话,靠在椅背上。
方明远判了,十二年。
她想起方明远第一次在常委会上跟她针锋相对的样子。
那时候她刚来晴顺县不久,在常委会上提出要审计柳河镇。
方明远当场反对,说“柳河镇是全县的经济命脉,审计会影响发展”。
他的语气很强硬,眼神很不屑。
她当时没有跟他吵,只是说“审计是法定程序”,然后把议题过了。 ↑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