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零年代女邮递员第48节
“好,我一会儿就跟小雪说。”程英答应。
万淑慧望着她叹气,“你妹妹的事情解决了,你这个当姐姐的,什么时候才能定下你的事情?那个魏牧成......”
“妈——”程英不想提魏牧成,伸手环抱着她的腰身,在她怀里撒娇,“我不嫁人,一辈子守着您不好吗?你为什么总想着要把我嫁出去。”
万淑慧爱怜地摸着她的后背说:“妈不是非要你嫁出去,妈是担心,我跟你爸百年走后,你妹妹也嫁出去了,就剩下你一个人孤苦伶仃的活在这世上,到时候你老了,生了病,走不动,动弹不了,谁来照顾你。你到时候该怎么办呢?”
“能怎么办,直接等死呗,反正到那个时候,我也活够了。”程英把脸贴在她胸口,一脸无所谓的说。
“胡说八道!年纪轻轻说什么死呢。”万淑慧轻轻拍她后背一巴掌,“妈知道,你因为那个梦境,还有那个叫魏牧成的男人,在梦中对你做得那些事情,不再相信男人。可是你不能因为一个渣男,就否定世上没有什么好男人啊!你还年轻,还有大把的机会,找到对你好的男人,你要是自己不找,那妈可要给你相看一些年轻小伙儿,带他们来跟你见见。妈不管你是嫁出去,还是招女婿上门,总之,你都得在你妹妹结婚前,找个对象。不然你妹妹都结婚了,你这个当姐姐的还没结婚,这说出去,不是让人笑话嘛。”
程英哑口无言,完全不理解她妈为什么跟许多家长一样,就好像谁给她们下达了催婚任务,总要给女儿催婚,认为女人必须结婚,才能日子过得好,明明她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啊。
程英郁闷的说:“妈,我现在还不想结婚,我才二十岁,我还年轻,您就别给我相看什么相亲对象了。这十里八乡,跟我年纪差不多的年轻男人,长得不咋滴,性格也不咋滴,我一个都看不上。”
“你也知道你二十岁了啊,我在你这个年纪,我早跟你爸结婚,生下你了!我这在我同龄人里,都算结婚晚的了,咱们村里,多少姑娘,十七八岁就谈婚论嫁生娃了,就你还不慌。”
万淑慧没好气地推开她,看着她的眼睛说:“这十里八乡的年轻后生你看不上,那你想找个什么样的男人?”
“别的先不说,至少要找个好看一点的男人,以后我跟他吵架,我看到他那张俊脸,心里的气也会消很多。”程英说完这句话,脑海里蓦然浮现出龙卜曦那张堪比妖孽的好看面庞。
这人看起来阴气森森,做事乖张,不管不顾的,奈何实在生的美貌,令人赏心悦目。
看在他那张好看的脸上,总能原谅他做得很多事情。
想到这里,她忽然回过神来,她怎么会下意识地想到龙卜曦呢,她明明,对他不喜欢的啊......
第61章
秋风瑟瑟, 遍地金黄。
程英背着邮包,带着大黄,在邮包上挂着的水盅, 敲着邮包发出叮叮咚咚清脆的声响中, 行走在山野道路中。
时间进入了深秋,山野里的树木都变了颜色, 西南地界银杏树多,到处都是银杏树黄, 叶灿如黄金的景象,偶尔夹杂着大片红叶似火的枫树,绿色的松树、杉树、大片的竹林等树木, 山里处处如一副浓重墨彩的油画,美得不可思议。
山路之间,还开满了秋季的花朵, 如常见的桂花树,金桂、红桂,繁星点点开在树上, 满树飘香,令人陶醉。
路边的草丛里,零
零碎碎开着野棉花, 如蔷薇般漂亮好看, 似山间粉白精灵随风摇曳, 观之心旷神怡。
野菊花则开得漫山遍野, 金黄灿烂, 如小朵向日葵,山坡上全是野菊花,风一吹, 菊花特有的苦香味气息袭面而来,令人神清气爽。
程英行走在这样美丽的山路之间,时不时驻足停留,观赏风景,顺便伸手摘路边的野菊花,将一朵朵小花,全都放进自己背得斜挎包里。
这是程建同的习惯,以前他跑邮之时,春夏两季捡蘑菇、摘药材装进包里,秋冬两季摘野菊花、捡野生板栗、野核桃、野枣子等野果子放包里,每回回家之后,蘑菇、板栗、野枣之类的食物给孩子们吃,野菊晒干后,拿去镇上的副食店卖钱,留一点给自己泡茶喝。
小的时候,程英总能看见程建同备着鼓鼓囊囊的邮包去送邮件,送完回来,邮包还是鼓鼓囊囊的,里面除了装帮乡民们邮寄的包裹信件,还有成堆的野果子、野菊花和其他各种各样的野菜。
那个时候,她们母女三人日子过得很苦,可是看到程建同走那么远的山路,还记得在路上给她们带回来这么多东西给她们娘仨吃,她们没有嫌弃,没有埋怨,吃着野菜野果子,也觉得很幸福。
因为被人下意识的惦记,给予自己力所能及范围内物资的心意,是最难得的。
如今程英接替了程建同的邮递员工作,看到路边有野菊花也下意识地去摘,有野板栗,也去捡,甚至看到路边有结着酸枣子的野枣子树,她还想去爬树摘枣子,拿回家给家人吃。
这个时候程英才明白,她爸二十年如一日的跑邮路途中,年年岁岁月月都捡山里的野味花朵带给她们娘仨的心意,是多么的难能可贵。
程建同心里,也不是没有她们娘仨的。
程英低声嘟囔:“就算你惦记着我们娘仨又怎么样,你对你爷奶叔伯的作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,任由你的兄弟姐妹欺负我们母女,害我吃尽苦头,光这一点,我就不可能原谅你。”
“汪!”大黄从草丛里叼来一个很扎嘴的板栗球过来,放在程英的面前,用前爪扒拉着嘴唇上的小刺,斜眼看着她。
人,你叽里咕噜在说什么呢,帮我拔拔刺啊!
程英好笑地捧起它的狗嘴,仔细看了下它的嘴唇,帮它把小刺拔出来,数落它,“都说了,板栗球有刺,你看见路上掉得有野板栗球,叫一声,让我去捡就行了。你捡什么,看那刺不扎死你。”
大黄像是听懂了她的话,不高兴地汪了一声。
它以前就是这么帮程建同捡板栗球的,程建同总夸它聪明,它就一直帮忙捡,捡成了习惯,如今也会帮程英捡。
那些落在很深草丛里的板栗球,程英看不见,大黄看见了就去捡。
程英哪里看不出它是什么心思,大黄聪明的跟个孩子一样,什么情绪都摆在狗脸上,想不知道它在想什么,都很难。
程英把大黄叼着板栗球用脚踩着一边,用手小心得扒拉开板栗球另一边,从里面取出两颗只有大拇指大小,但个头很饱满的褐色板栗出来,装进邮包里。
她伸手摸了摸大黄的狗头:“干得好大黄,你捡的板栗又大又饱满,等我们回到家,我给你做糖炒板栗吃,我给你剥壳!”
以前程建同到了秋季,捡了很多板栗放在邮包里,背回家后,万淑慧就会用平时舍不得吃的白糖炒糖炒板栗吃。
程建同就会剥一些板栗,带回到镇上租的房子给大黄吃。
大黄很爱吃这种甜甜的食物,可因为它是狗,吃甜的食物会很伤身体,因此程建同每次给它的都不多,都直接给它吃生的,再然后是煮的,不管哪一种,它都爱吃。
大黄听到糖炒板栗四个字眼睛一亮,嘴角不受控制地流哈喇子,围着程英团团转。
程英拍拍它狗头,“好了,别转了,我们一路走走停停,耽误太多时间了,快走吧。”
大黄汪了一声,率先往前面走。
一个小时后,他们来到矮门村。
程英照旧走去村委会,把为数不多的几封信件拿给村民,跟一些相熟的村民们闲聊几句后,村民们渐渐散去。